“仅黄连素,就有962个批文”
下月起政府定价取消,药品竞争激烈难涨价
2015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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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初,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取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政府定价,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将由生产经营者通过市场竞争自主确定。5月22日下午,省物价局召集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在济南召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本报记者 张頔 实习生 刘腾飞                           
“一提价,马上就没有市场了”
  对于取消政府定价的背景,22日,省物价局价格二处处长陈洪湖在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上说,目前,政府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而且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
  政府定价取消,药企是否会抬高药价呢?陈洪湖说,从目前监测到的舆情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价不会大幅上涨。从市场环境分析,药价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
  药品市场已经形成充分竞争,同一种常用药品可以由多家企业共同生产。据统计,目前我国有药品生产企业4600多家,流通企业1万多家,数量虽然不少,但产品重合度很高。现有药品生产批文16.7万个,涉及1万多个品种,而正常流通的药品有2000多个品种,同品种重复生产的情况较为严重。“光一个黄连素,就有962个批文,有几百家企业能够生产,如果你一提价,马上就没有市场了。”
  陈洪湖说,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提高,如部分血液制品、零售药店销售的少量品牌药。
政府监管下,药企难“任性”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政府职能重心和工作重点发生了转移。”陈洪湖说,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转移到监管价格行为上来。
  据悉,有关部门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譬如:卫生部门将完善药品采购机制,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量价挂钩,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并对医药行为进行监管;医保部门将强化医保控费作用,研究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根据药品价格改革总体部署,在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加强对市场药品价格的监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促进药品价格信息透明,防范药品价格异常波动是下一步重点工作之一。
  “都说政府有权不能任性,药企虽然有了自主定价权,但在监测管控之下,同样不可任性。”陈洪湖说,改革后,药品价格合适不合适,合理不合理,关键在于老百姓满意不满意。

专项检查启动 打击药企操纵药价
  本报济南5月22日讯(记者 张頔 实习生 刘腾飞) 22日,记者获悉,在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价格主管部门将从6月1日起同步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主要关注10种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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