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犯罪嫌疑人李辉:
若不是被抓到,还准备再杀一人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28日下午3点50分,事发后25小时,犯罪嫌疑人李辉被带至案发地点指认现场。李辉穿着一件红色T恤,留着平头,面对民警的询问和现场围观的数百名市民,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辉,1994年出生,济南市商河县人。因父母在烟台做生意,他随父母多年居住在烟台。
虽然年纪不大,李辉却已经是一名惯犯,2011年3月,他因盗窃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8月减刑释放后,又流窜多地盗窃机动车作案。
李辉性情凶残,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在归案后供述,如果警方没有抓到他,他还准备杀死另外一名工友。 本报记者 孔雨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