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老师奸淫猥亵26名幼女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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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五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甘肃一教师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奸淫猥亵26名幼女,该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被告人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26名少女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李吉顺还多次对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时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猥亵。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周岁的幼女。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强调,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依法从重惩处的原则,对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罪犯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其他四件案例分别是: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学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卖淫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据央广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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