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两厅官被立案侦查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青岛5月28日讯(记者 周衍鹏 马云云) 28日下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青岛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红梅(副厅级)、崂山区原政协主席郭德利(副厅级)立案侦查。 
  28日下午4时许,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青岛市崂山区原政协主席郭德利(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即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红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6日,青岛市纪委通报:对青岛饮料集团总经理刘红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刘红梅在担任青岛饮料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红梅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月12日,青岛市纪委通报:对崂山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郭德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郭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郭德利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贪污和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德利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