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乡村医生补助申请已开始身份认证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明) 26日,长清区卫计局对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进行了部署。据了解,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目前已进入了身份认证阶段。申请认证人员,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相关证明、处方、病历、收费凭证、荣誉证书等材料;不少于3名证明人的证明信及证明人名单,证明人必须是公职人员、村两委成员或者同期的乡医工作者。材料须提交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核实后复印、照相存档,作为调查取证的主要依据。
  补助对象必须现时具备以下条件:长清区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经进入或曾在本区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以上;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此外,户口由省内其他(市区)迁入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核实后将进行公示,长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审核,信息认证无误后,将通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渠道发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