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为全镇19974农户免费办社会治安保险
意外烧坏衣物获赔500元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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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邹城5月28日讯(通讯员 汪雯 巩轲) 张庄镇的王祥英烧炉子时,不小心把衣服和被子给点着了。几天后,人保财险邹城支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她送来500块钱,这得益于当地实施的社会治安保险。
  “3月底,我在家烧炉子,不小心把衣服和被子给点着了……”张庄镇西董村的王祥英说,“后来听说有10块钱的财产保险,开始没指望能赔几个钱。几天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送来500块钱。
  “实施农村社会治安保险以来,镇政府每年统一为每户村民缴纳10元的社会治安保险。”西董村治保主任董现动介绍,听说王祥英家失火后,村委会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给了镇政府,镇综治办协助老人办理了保险理赔手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4月2日将500元赔款送到了老人手中。
  农村社会治安保险是一个低保费、高保额、广覆盖,事前预防、事后补偿的险种。目前专门针对农村居民推出政策性保险,农村居民最低只需缴纳10元保费,就可购买一份包含火灾、爆炸理赔2万元,盗抢险理赔1000元的保险。其保障内容包括房屋、室内财产、装潢、家电、衣物、农机具、粮食及农产品等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张庄镇综治办主任刘伟介绍,群众因盗窃、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需要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8报案。同时,办案民警也会提醒报案人申请财产保险理赔,参保的村民只要携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工作说明或接案回执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后,将依据受损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实施社会治安保险是一件惠民的事儿,我们镇从镇财政划出一笔专项资金,为全镇19974农户缴纳保险。”该镇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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