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写字楼送水竟要交“过路费”
阳光100物业称,送水工对电梯破坏大,这是无奈之举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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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实习生 国佳佳) “送个水怎么还得交物业费呢?”28日上午送水工魏先生通过本报热线反映,他给芝罘区阳光100的业主送水时,物业不让进门,要求交30元的物业费,魏先生觉得物业的要求不合理。 
  2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芝罘区海港路的阳光100大厦,见到了来玉桶装水厂的魏先生,魏先生告诉记者,他给阳光100的业主送桶装水已经一年多了,可是近期物业却以送水不当为由,要求他交300元钱押金办理出入证,而且每个月还要交30元物业管理费。魏先生感到很纳闷,业主们已经交过物业管理费了,水厂是为业主服务的,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他觉得很不合理。 
  物业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桶装水的搬运人员使用电梯不规范,到处洒水,电梯门由于强制开关而出现很大的损坏,工作人员之前劝阻过但是没有什么效果,也没有办法去罚款。给阳光100的业主供应桶装水的有30多家水厂,数量太多不好管理,他们只能用这种措施来进行约束。
  据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大尉介绍,物业公司对桶装水厂收费的做法无依据。送水是对业主的服务,提供这种服务是必要的。如果物业公司要收费,需要到物价部门去申请,经过批准方可收费。但是如果送水人员故意破坏,可以给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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