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衣裳的偷孩子?别瞎传了!
请家长切勿以讹传讹,遇谣言可报警咨询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孙丽娟) 连日来,一条“卖衣裳的偷孩子”的信息在QQ群、微信朋友圈内到处转发。警方证实,此消息为谣言。此类谣言近年来频频出现,并利用网民的爱心相互转发,最终弄得人心惶惶。民警提醒:看到此类信息可多方求证,切勿轻信,更不要盲目转发。
“家长注意了,街上来了个卖衣裳的,鲁K88XXX牌照的车,是个大高个!喊‘厂家批发处理’的,带孩子千万躲远点,那是偷孩子的……”连日来,这条信息在QQ群、微信朋友圈内频频出现,许多不明真相的家长相互转发。该信息为了取信于人并鼓励转发,特意注明“不是瞎传,是真的”、“刑警队好友发的”、“用你的爱心传递一下吧”等词汇。
记者从公安环翠分局获悉,该条信息是谣言。经民警查证,信息内提及的车牌号码确实属于一辆白色起亚轿车,但该车在乳山,基本活动轨迹也在乳山境内。
根据上网搜索相关信息,发现这则消息近期出现在全国各地,信息中除了涉及的地名和车辆牌照、车型有所变化外,其它内容都一样,信息遍布河南、安徽、湖北、广东等多地。而与这条信息相仿的另一条谣言是“卖冰棍的偷孩子”,谣言仅仅是把“卖冰棍的”更换成了“卖衣裳的”。
民警提醒,面对此类信息,市民可自行甄别一下,比如上网搜索,若全国各地都有此类信息,即可确定这是谣言;如不能甄别,也可向警方咨询。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盲目转发。
依据法律,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