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有望年内研究提出
住房保障基本体系构成可能进行调整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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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很快就会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无论是发改委还是住建部,对这件事情都是很重视的。”近日,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他所言的“这件事”,指的即是“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有望年内研究提出。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这一领域被简称为二次“房改”。1998年,国务院颁布23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第一次房改拉开徐徐大幕。
  此后将近20年间,中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口径、住房保障、城市居民基本住房及其居住条件改善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变化,2009年,即有14位专家联名上书,表达“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目前,“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研究工作提出,由住建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会同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在工作正式启动之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中央部委都将参与其中。
  由于“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尚处在研究提出的前期准备阶段,因此,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尚未确定最终的结构和内容。不过,三个独立消息源向记者证实,“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有基本的研究方向。
  记者了解到,不出意外,对商品住房消费、住房保障之间的关系进行准确界定和适当调整,以适应当前住房消费市场、住房保障领域工作的新变化,是该方案十分重视的方向所在。此外,在“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初期研究准备中,住房保障体系的重新调整,也被列为重要的内容方向之一。
  “以前保障性住房品类繁多,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后来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以及半保障性质的自住商品房,以及共有产权房等,这些种类将在未来进行削减,比较理想的状况是,分为租赁型保障房和销售型保障房,在销售型保障房中,贯彻‘共有产权’的思路。”前述权威人士称。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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