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开办首日即遇冷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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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日讯(记者 蓝娜娜) 6月1日起,青岛可公积金异地贷款,但新业务开办首日却遭遇“寒流”,除有人电话咨询政策外,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多数区市公积金管理处首日都没迎来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的人员。有业内人士分析,贷款条件受限、混合贷款难执行等成业务办理“拦路虎”。
  6月1日,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实行,具有青岛户籍且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与济南不同,青岛的政策限定于省内其他城市,而非全国任一城市,同时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需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
  政策实行首日,记者分别到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公积金市北管理处调查,工作人员均称当日没有前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人。“由于各区公积金管理处都是独立营业的,所以1日还拿不到青岛异地公积金办理情况的确切数据,但截止到下午3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不少区市公积金管理处都没有见到前来办理此项业务的人,但有不少人打电话来咨询。”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对于青岛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行,有业内人士认为异地贷款辐射面比较窄。“有些在外地工作的青岛人,在工作地已经买过一次房子,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如果在青岛再买房,那就不符合条件,这就限制了很多人。”该业内人士说,从开发商角度来看,公积金贷款需在购房者所购楼层封顶后才可办理,且放款时间长于商贷,因此开发商会劝说购房者优先采用商贷,“为了减少手续办理的繁琐性,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选择纯商贷或纯公积金贷款,混合贷款基本不会同意,有一个楼盘千余套房子只有一套给办理了混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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