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简单事故”在中队处理
交警处理车辆行人小刮蹭再提速
2015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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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日讯(记者 张焜)2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城区简易程序事故的处理权限已经下放至各中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速度提升。警方希望市民配合事故处理工作,共同维护交通畅通、安全。 
  1日上午10点半左右,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福寿街和四平路交叉路口附近,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刮蹭发生事故。4分钟后,民警吕朝熠和同事就赶到了事故现场,骑电动车的老人已经有63岁,他告诉民警自己正常行车,轿车突然一个转弯,他反应不及就撞上了,好在身体硬朗,只是裤子擦烂了一个口子,电动车坏了。 
  吕朝熠和同事再三询问老人的伤情并告知其权利,见老人一直表示无大碍,遂协调双方调解。大约40多分钟后,在保险公司的认可下,轿车车主赔偿老人600元钱,双方签字了结了这起事故。 
  奎文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1日凌晨4点至下午4点,奎文共接警21起,各中队自行处理了11起,事故中队处理了10起。刮蹭小事故的处理速度明显加快,而事故中队的工作量还有所下降,事故民警将更有精力处理人造成员伤害较严重的事故及肇事逃逸等案件。 
  据了解,1日起,为了提升潍坊市交通事故处理整体水平,进一步减少市民们处理交通事故所耗费的时间,潍坊市交警支队直属的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峡山交警大队,都将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各个中队可对辖区内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高新交警大队参照执行。而在此前,县市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权限已经下放,目前,潍坊各交警大队都以实行了交通事故处理权限的下放,各交警大队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的相关制度规定。 
  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说,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在接警后赶到现场,需要绘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处理,可要求双方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协议书”。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民警可暂扣事故车辆,要求双方到中队事故处理室进行笔录,随后出具简易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可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处理。 
  民警说,事故处理权限下放,是为了让交通事故处理的速度更快一些,保障道路畅通、节省广大市民的时间,因此警方是希望事故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地迅速协商解决简易事故。各中队民警除了处理交通事故,还要负责巡逻、站岗等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也能配合警方的工作,尽快处理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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