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经营不能以毁绿为代价
2015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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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亮
  自本报25日报道了《路东枝叶繁茂 路西咋挂“冰凌”》之后,市中区龙庭路的十几棵枯树就成了众多市民关注的焦点。28日,经过多番勘察,园林工作人员表示,树木确系周边商家肆意排放油烟熏烤致死。另外,商家随意向树木周边倾倒热水,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齐鲁晚报》5月25日报道)
  城市行道树如绿色卫士一般,守望着区域发展的沧海桑田。随着城市发展,如今行道树的栽种面积越来越大,管护任务更加艰巨,损毁、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龙庭路部分树木枯死的现象,热心市民、媒体在管护方面积极补位,表现出惋惜、焦急和担当,这种责任意识和生态观念值得点赞。
  部分商家、烧烤摊位的经营、油烟废水的肆意排放严重损害了周边树木,有关问题应当尽早解决。而如果最初能认真做好排查监管,扎实做好治理和管护,行道树被戕害致死的情况就不会发生。枝桠结“冰凌”体现了树木对部分商家公共道德、环保理念心缺失的“心寒”。在混凝土铺就的城市中,树撑起绿色、营造清新,每一个人都应该对它抱以关注和感恩。行道树的枯死警醒我们:对生态的坚守、对树木的呵护要占据“中心位置”,正是关注一棵树、呵护一片绿的“执着”让城市发展有了更多冷静、温情和感动。
  城市是经济、社会和自然的综合体,商家的生产经营不能以毁绿为代价。一事当前,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管护责任,做好补植、管护工作,杜绝周边商家的继续毁绿,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需要强调的是,作为公共资源,行道树补植工作不应由公共财政来埋单,恰恰是违规成本过低、监管惩处的缺失造成了部分商家毁绿情况的发生。所以,在生产经营与周边植物的保护上,应当有更加明确坚定的生态环保理念,应当有更加完善详尽的管理办法,特别要注重市政、园林、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更加严格有力的惩罚措施,实现“护绿有责任、损坏需赔偿、违规必惩处”,以有力的制度、严格的执法,不断捍卫生态文明,让城市绿树和市民护绿的心都不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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