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欲实行新三级阶梯价
分别拟定为每立方米1.80元、2.70元、5.40元,本周五将举行听证会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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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9日讯(记者 王琳)9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关于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听证方案》,听证会将于本周五举行。记者从听证方案上了解到,阶梯水价共分为三级,分别拟定为每立方米1.80元、2.70元、5.40元。 
  根据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5年底前潍坊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阶梯水价只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记者从市物价网站公布的拟定方案上了解到,阶梯水量分为三级,第一级每人每月2.6立方米,第二级每人每月4.3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以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基本家庭为单位,每户常住人口在4人(含4人)以下的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水户,其一、二、三级阶梯水量每户每月分别为10.4立方米(含)以内、10.4立方米至17.2立方米(含)、17.2立方米以上。5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一、二、三级阶梯水量基数可按拟定标准相应增加。 
  根据拟定的阶梯水价方案,潍坊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0元,其中基本水价1.80元。按照1:1.5:3的比例,一户一表用户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分别拟定为每立方米1.80元、2.70元、5.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低于第二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为每立方米1.95元。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大中专院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为每立方米1.95元。此外,对城市“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用水价格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即每立方米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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