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车吃罚单将超万元
以前多以教育为主,以后可要动真格的了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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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5日讯(通讯员 张杰 记者 柳斌)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下发《致危化品运输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将对违规危化品运输车辆开出大额罚单,罚款或超万元。
据了解,危化品运输车作为七类重点车辆之一,对其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还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据了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规情况,公安机关将对运输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技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等违规情况,公安机关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之前对危化品运输车都是管理教育为主,没开过上万元的罚单。”高速交警工作人员说,按照计划,很快就会对违法车辆开出上万的巨额罚单。
据介绍,危化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有关责任人还将受到法律追究。还记得今年1月16日,一辆满载汽油的危化品运输车与一辆大客车在荣乌高速莱州段相撞。由于危化品运输车未关闭紧急切断阀,造成大量汽油泄漏,几分钟后,一辆途锐越野车由于速度快、路滑等原因又与大客车相撞,引起大火,最终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事后,与该事故相关的危化品运输车车主、押运员、驾驶员、沧州危化品运输企业股东、济南罐体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德州罐体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8人先后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批准逮捕。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守法经营,相关车辆遵章行驶,自觉做到不超载行驶、不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不私自改装罐体、不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未配备押运人员、未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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