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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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王永军) 为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芝罘区财政局近日相继出台和印发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
  根据《办法》,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因公临时出国应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在预算中单列。各部门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具体规定,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费用支出。
  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控制陪同人员人数。陪同外宾赴各地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
  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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