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跨省倒卖香烟获刑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6月1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父子齐上阵,父亲购买儿子销售,结果双双获刑。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迟景军、迟红海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四千五百元。 
  2014年12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打工的被告人迟景军,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多次从该市多家商家以每条25元的价格,购买软包“哈德门”牌香烟2110条,涉案金额52750元。他将上述香烟多次通过物流公司运送至自己的家乡山东省临清市。被告人迟红海在父亲安排下,每次都亲自接货。12月10日,迟红海将其中1500条“哈德门”牌香烟,以每条28的价格销售给该市房庄镇村民汪家领(另案处理),得款42000元,非法所得4500元,该香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去年12月14日,被告人迟红海到该市物流公司提取父亲所发的610条“哈德门”牌香烟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12月22日,被告人迟景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迟景军、迟红海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四千五百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