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报考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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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程凌润) 6月15日,记者从莱芜市教育局获悉,莱芜市2015年初中起点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中,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据介绍,莱芜市2015年初中起点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分为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普通中专学校等形式。其中,五年制高职,在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学习,毕业时颁发高职院校毕业证书;三二连读高职,是普通中专学校挂靠高职院校的联合办学形式,前三年在普通中专学校学习,后两年按照高职专科院校有关要求学习,毕业时颁发中专学校毕业证书和挂靠高职院校毕业证书。
  未参加今年初中学业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招生录取,可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注册”入学,取得中专学历。初中毕业学生可凭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区教育局招生办报名参加录取;高中毕(结)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在莱芜市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中,标有“高中”字样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可凭高中毕(结)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区报名点报名。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同时,莱芜市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
  此外,将安排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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