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名购房者领到执行款8000万
彩石山庄两项目发首批执行款,除房款还含房屋增值损失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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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历城区法院向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购房者发放执行款。
     “真没想到,拖了这么多年,终于解决了。”18日,彩石山庄购房者张先生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自当天开始,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将陆续向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购房者发放执行款。当天,49名购房者领取到了8000余万元的执行款,其中除房款外还含有房屋增值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文/片 本报记者 李钢  
“这么多年了 总担心钱打了水漂”
  “这么多年了,总担心钱会打了水漂。”从历城区法院工作人员手里接过支票后,张先生夫妇激动不已。张先生介绍,他们2007年购买了尚华居一套130平左右的房子,交了首付,银行按揭,可没想到这很快成了一家人的“梦魇”。
  张先生说,他们当天拿到了79万元的执行款,“拿回的不仅是曾经交的购房款,还包括了房屋增值造成的损失。”
  当天,49名购房者共领取到了8000余万元的执行款。记者在现场看到,很多业主领到了百万元以上的支票。从当天开始,历城区法院将陆续向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购房者发放执行款。
  “自6月8日开始,彩石山庄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按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的通知顺序和有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调解。”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彩石山庄项目案件司法处置情况。在通报会上,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介绍,自调解启动后,许多购房者踊跃申请参加,截至6月17日,已有113名购房者与三联集团达成调解协议,其中59名购房者已经收到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
  为最大限度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调解方案提出,三联集团除返还购房者缴纳的房款外,依法还应赔偿正常合理的房屋增值损失。如购房者未足额支付房款,则三联集团按照购房者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专项调解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刘延杰介绍,由于本次调解既要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又要解决按揭借款合同纠纷,而每名购房者的情况又不尽相同,纠纷标的额较大,数额计算繁琐,所以每天安排申请调解的购房者人数有限,历城区调解委员会下周将安排70名购房者进行调解。
  刘延杰提醒,由于调解时三联集团和按揭银行要根据每名购房者的实际情况计算其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以及应向按揭银行支付的借款本息数额,所以参加调解的购房者最好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依照确定的调解标准和银行的相关规定预先核算好自己应得的退款赔偿数额及应付给银行的相关数额,遵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参加调解,不要提前或延后,以免影响调解的顺利完成。
  购房者与三联集团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会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
  “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历城区集中开展人民调解,这一专项调解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刘延杰说,如果购房者未在7月底前申请人民调解,之后再选择退款赔偿方案的,只能按照人民调解法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联已无履约能力,诉讼恐难实现
  据悉,目前还有部分购房者没有申请调解,坚持要求建房。对此,专家提醒,如果不选择现在这种调解方式,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现在这个处理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表示,这个纠纷已持续了很长时间,不仅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涉及到银行按揭贷款纠纷,是两个纠纷的复杂结合。如按照常规处理,可能会使购房者付出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刘延杰也提醒说,目前,三联集团濒临破产,其土地使用权也已经拍卖,客观上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无法建设并交付房屋,且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开发商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如果坚持要求建房,则不具备调解的基础,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也会因三联集团已没有履约能力,该诉讼请求依法难以得到判决支持。如果同时存在按揭借款情形,购房者需要依法承担的银行利息将逐日提高。因此,请没有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方案的购房者务必慎重考虑影响自己权益实现的各种因素,选择正确适当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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