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
占道停车如何收费受热议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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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王琳)18日,调整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共有16位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绝大多数人都表示理解和赞成。在物价部门拟定的听证方案中,对车主们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参加人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有的认为“占道收费”应该有一定“缓冲期”,等一切规划好后再开始收费,有的则认为占到收费标准过高,逛个商场可能得拿几十元停车费。
  关于本次停车服务费调整的方案,早在半年前已经提出,参加人们都对方案作了细致而深刻的研究,并在听证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记者旁听听证会了解到,这个方案之所以引起参加人的格外关注,除了普通停车场的收费方式和计费时段都有变外,还因为其中明确了占道停车场的收费办法,而在此之前,在很多路段旁边施划的停车位上停车是不需要交钱的。方案中提到,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分为“计时”和“计次”了两种,对于占道停车场来说,白天均实行计时收费方式,在一级占道停车场每辆车(中型以下客车、小型汽车)每停每半小时2元钱,在二级占道停车场每辆车每停每半小时1.5元钱;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在一级占道停车场每辆车每停一次4元,在二级占道停车场每辆车每停一次3元。
  “我觉得这个计时30分钟这个时间太短了。”高新区居民参加人徐先生在发言时说,比如去逛个商场,将车停在路边的占道停车位上了,每半小时就收费2元,那逛五个小时就得交20元的停车费。他认为这种停车办法应该有个试用期,给市民们一个缓冲时间,毕竟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从无到有”很多人可能一时之间不太适应。另外,也有参加人提出,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的同时,配套服务也应该跟上。“车辆保管责任的问题,应该做一下说明。”参加人汤先生发言时提出,他同意这个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是停车场有提供录像资料的义务,必须配套监控设备作为停车场开业验收的必备要求。 
  通过16位听证会参加的发言,记者注意到这次听证会大家讨论的一个热点就在于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上,一些参加人表示目前很多路段已经开始实施,但是也有的路段还是免费停放,一旦全部占道停车场都需要收费,私家车主会多一笔停车开销。听证会结束后,市价格主管部门会根据参加人的意见记录进行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新方案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细化不少 收费方式和计费时段都有变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多个方面,收费方式和计费时段都有变化。
  在收费方式方面,新方案中明确停车服务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按分钟、小时、天、月、年)或计次收费方式。同一停车场同一计费时段只能采用一种计费方式,提倡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未安装合格计时收费设施的停车场或为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小型非机动车提供停车服务的,应采用计次收费方式收费。
  在计费时段方面,新方案也有变化,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区分上,向前顺延一小时。在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中,计次停车场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8:00(含)至20:00(含),夜间从20:00至次日8:00。而新的停车服务费方案中提到,停车服务收费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和夜间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白天从7时(含)到19时(含),夜间从19时到次日7时。采用计次收费方式的普通停车场,白天和夜间分别计次收费。采用计时收费方式的普通停车场,白天以30分钟为基础计费时间单位,不足30分钟(含)的按30分钟计费;夜间按计次收费方式收费。
  此外,新方案还延长了政府定价停车服务中,免费停车时间,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在目前实施的停车收费标准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除外),20分钟(含)内车辆停放不收费。新办法实施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除占道停车外,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服务,免费办法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本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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