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出台方案支持创业就业
小微补贴标准提至1.5万元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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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李榕) 近日,德州市财政部门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完善财政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后,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经营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其中将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方面,2015-2016年,推荐和遴选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分别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300万元,鼓励政府、高等院校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资源,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扩大就业政策方面,支持实施“就业+”工程,对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上项目、转型升级项目、创业创新项目、教育项目等,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此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方面,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不高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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