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与商家勾结骗走40万贷款
五莲公安奋战3个月,7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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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贷款公司内部人员与社会中介、商家终端内外勾结、交叉结伙,通过伪造30余名消费者的消费合同骗取公司消费贷款40万元。2015年3月份,经过五莲公安局经侦大队3个月的努力,7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多名客户贷款不还
中介与商家联手骗钱

  事情的起因需要追溯到2014年12月份。12月的一天,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经理宋先生到五莲县公安局报案称,该公司在日照风险控制和评估过程中,发现自五莲县某装饰材料中心办理的该公司消费贷款风险控制过高,很多客户存在不还款现象。
  宋先生走访客户得知,原来这些客户都是经社会中介介绍,到五莲县某装饰材料中心,在不支付首付款、不购买实物的情况下进行套现。该公司认为,肯定是中介与商家联手骗取了公司的消费贷款,经过统计共计40余万元。
锁定7名嫌疑人
一周内相继落网

  接到报案后,五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了秘密调查工作,发现本案报案公司的区域经理、业务员也参与其中,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也不用真实身份,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难度。“此类内外勾结骗取消费贷款的犯罪行为,在日照市并不多见,而且这些消费者都居住在偏远的山区,大部分都是社会闲散人员,面对询问不配合,调查难度也相对增加。”办案民警说。
  立案后,经侦大队的民警经过持续蹲守、秘密摸排、上网追逃等手段,最终于2015年3月份相继在日照、曲阜、五莲等地抓获了7名犯罪嫌疑人。
  “为了怕他们相互之间通风报信,我们在全部锁定各个嫌疑人的一周内,相继对7名嫌疑人进行了抓捕。”办案民警说。
公司管理有漏洞
内部人员起贪心

  经侦查查明,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份与五莲县某装饰材料中心建立的业务合作关系,由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到五莲县这家装饰材料中心购买家装、家居商品的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双方约定,装饰材料中心保证所有贷款只用于购买该商场出售的商品,不得以虚构的或不真实的商品交易与消费者恶意串通获得贷款、不得参与套现活动等。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为该金融服务公司区域经理的宋某、汉某某和业务员于某某却与商家联合,通过虚假广告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消费者不购买实物、不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骗取消费贷款,货款在进入装饰中心的账户后,装饰中心的负责人提取现金,将贷款的一半支付给消费者,剩余部分被嫌疑人私分。
  为什么他们敢如此大胆骗取公司的钱财呢?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也跟公司的管理有关系。该金融公司办理的消费贷款在当时并没有入银行的“征信系统”。也就是说,就算办了消费贷款恶意不还,也不会产生“不良记录”,而这一点作为内部人都是知道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五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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