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一摁 货物增重十吨
“技术控”联手运输司机,偷卖企业货物诈骗200余万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甘倩茹 
本报通讯员 王洪亮 刘阳河


  运送原材料的货车开上电子地磅称重时,离电子磅房不远处的一男子迅速按动手中的遥控器,原材料便会瞬间增重10.5吨。近日,记者从警方获悉,按动遥控器的男子是江苏省邳州市宿羊山镇的巩某,巩某通过遥控器控制安装在电子磅上的作弊收发器虚增货物吨数,达到诈骗货款的目的。而巩某伙同孙某等4人已通过此手段作案20余起,诈骗滕州某企业200余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全部被滕州警方抓获。
电子磅异常,原是干扰器捣鬼
  1月11日,滕州市某企业车间地磅班职工发现电子磅数值异常,经检验后没发现特殊情况。而接下来,1月21日、1月25日,3月28日,电子磅表头数据不断出现跳动异常,工作人员再次检验认为线路出现故障,重新启动电子磅系统后恢复正常。为了彻底排除故障,4月14日,地磅工作人员请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校验地磅,在校验过程中发现电子磅表头和数据线连接处焊接了一个一平方厘米大小的绿色数据模块,经验证此模块是“信号干扰器”。“而信号干扰器”的作用是,当送原材料的货车在电子磅上称重时,“信号干扰器”能通过人为操作增加原材料吨数,货车司机便可趁机盗取车上货物卖给他人非法谋利。可是往某企业送原材料的公司有四、五家,每天送原材料的货车少则7、8辆,多则30多辆,是谁在电子磅上做了手脚,连续诈骗企业。
  为弄清事实,该企业立即报警求助。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木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嫌疑人自1月份以来,通过此手段共诈骗某企业货款200余万元。由于诈骗数额大,滕州市公安局根据案情立即成了由刑警大队三中队、情报中队、木石派出所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全力侦办。
司机先偷卖货物,“技术人员”再补吨位
  专案民警根据某企业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排查,收集嫌疑作案证据,经多方查证和视频比对,发现往某企业运送原材料的河南省濮阳县人孙某、翟某、王某有重大嫌疑人。孙某等三人运送原材料过程中在中途将部分原材料卖给孙某某,然后再通过作弊器虚增原材料吨数的手段诈骗某企业货款。证据确凿后,办案民警立即跟踪追抓孙某等人。5月24日晚8点多钟,办案民警在临沂通往枣庄的公路上将孙某、翟某、王某抓获,随后又将孙某某在其经营的店里抓获。据孙某等人交代,孙某、翟某、王某都是河南省濮阳县人,是某运输公司货车驾驶员,负责从江苏连云港向某企业运送原材料,每月工资加提成能挣8000元,但是孙某三人仍不满足,想方设法多赚钱。
  2014年12月13日,孙某等三人在向某企业送原材料时被一名自称是枣庄市台儿庄的王某拦住,自荐合伙利用作弊器虚增货物吨数诈骗钱财的营生。具体操作是:由孙某等人负责事先卖掉部分原材料,由王某负责在企业电子磅上安装作弊器,当孙某等人的车辆在电子磅上称重时虚增原材料吨位孙某等人卖掉原材料的吨位。作案后,孙某、王某将卖原材料钱平分。
作案20余起 涉案200余万
  办案民警根据孙某等人的交代,立即进行严密侦查,侦查中发现与王某共同作案的还有江苏省邳州市的巩某,办案民警立即分赴台儿庄、邳州两地追查王、巩二人,伺机抓捕。6月2日,抓捕时机成熟,台儿庄、邳州两地民警同时行动,将王、巩二人抓获。
  经查,王某是巩某的姨哥,二人经常在一起商量赚钱的事。2014年12月,巩某找到王某,向其透露通过渠道能买到“信号干扰器”,通过“信号干扰器”干扰电子磅虚增货物吨位,欺骗企业,达到骗钱目的的信息,并拉拢王某合伙作案,由巩某购买“信号干扰器”并安装到电子磅上,由王某联系货车司机合伙骗钱。巩、王二人预谋后,巩某立即买来“信号干扰器”,并通过赠送的光盘学习干扰“技术”,并由王某到某企业厂区附近联系上了孙某等人,二拨人一拍即合。
  巩某于2014年12月27日晚6点多钟,趁磅房工作人员下班之机,窜至磅房将“信号干扰器”安装在电子磅表头和数据线连接处,只等孙某等人送原材料到电子磅上称重。2015年1月1日上午,孙某电话告知王某已在中途卖掉10吨原材料,并于下午赶到某企业交货,王某立即将此信息转告给巩某,巩某立即开车赶到磅房随后,看到孙某等人的货车开到电子磅上后在遥控上按出10的数字对电子磅进行干扰,虚增了10吨原材料,让孙某顺利交上了货,孙某等人交上货后将中途卖原材料的钱与巩某等人平分。
  据巩某交代,自2015年1月以来,通过此手段作案20起,骗取某企业原材料200余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目前,巩某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