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惩贪除恶慎用刑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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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跃强
  宋真宗有功也有过,是一位功过参半的人物。纵观他的一生,其最大的过失就是在签订了“澶渊之盟”后,十几年里不停地东封西祀、弄神弄鬼,搞各种迷信活动和大兴土木,造成政治腐败和财政空竭,甚至影响到了宋仁宗时期,造成了很大的恶果。
  但人是复杂的。宋真宗并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他还是做了一些好事情的。我觉得,他最值得称道也最具有现实意义的,那就是他搞的惩贪除恶。这里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有人揭发晋州的知州齐化基贪赃枉法,受贿数额巨大,大致相当于500匹绢。宋真宗派人去审讯,可是齐化基百般狡辩,拒不认罪。鉴于这种情况,宋真宗不仅没罢休,而是一再更换派去的官员,去审这个案子。最后换了御史艾仲孺,把这个案子终于审结了,判齐化基免官、黥面、发配崖州。
  第二个例子,是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眉州百姓孙朴到京城来告御状。孙朴告他的侄子孙延世伪造祖父的遗嘱,想把已归孙朴的价值3000贯的田产夺归己有。孙延世到本路告状,本路提点刑狱司把此案交眉州通判黄莹审理。在审案过程中,眉山县尉高用收受了孙延世的70贯贿赂钱,替他涂改本县丁产簿用作证据,之后黄莹又收受孙延世贿赂的黄金30两,于是就把田产判给了孙延世。夹江县令李干受命复审此案,不想李干竟也收受了孙延世的4两黄金,因此维持原判,并令人把孙朴赶走,将田产正式交孙延世掌管。孙朴在本地有冤无处诉,只好到京城告状。宋真宗令人查明实情,依法判黄莹、高用、李干除名,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
  宋真宗不仅反贪,还铲除豪强恶霸,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做了不少事情。这里也举两个例子——
  一是在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曹州赵谏张榜指责本州通判李及诽谤朝政,而大理寺丞任中行却上书宋真宗,控告赵谏横行乡里。宋真宗派宦官到曹州查访。本路转运使、本州知州和李及都讲赵谏是本地恶霸,平时结交权贵,为非作歹,还干预州县事务。这次李及在京接受任命时,赵谏恰好也在京城,于是求见李及,被李及拒绝,赵谏当即大骂,回去后就写了诬陷李及的文榜,张贴了出去。宋真宗下令将赵谏逮捕,并抄了他的家。结果在他家发现了许多文武官员以及宦官等与他往来的信件。宋真宗下令将赵谏处死,将他的同党发配远方。同时,还接受了御史中丞吕文仲的意见,对那些与赵谏有往来的人,挨个儿调查清楚,并分别进行了处理。
  再一个是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皇城司探事人员向宋真宗报告了开封恶霸崔白的情况。崔白与梁文尉是邻居,想要强买梁家的宅院,梁文尉不同意,他就一再制造事端。不久梁文尉去世,妻子张氏和两个孩子都受到了崔白的威胁。崔白每天让人往梁家院内扔砖头石块,张氏只好迁居别处,想把宅院卖掉,不料崔白又百般刁难,最后还找借口到官府控告张氏。崔白通过大理少卿阎允恭买通了开封府判官韩允,判张氏有罪,还对她施以杖刑。宋真宗了解情况后,下令将韩允贬官为岳州文学,将阎允恭贬为复州文学,将崔白流放崖州。
  宋真宗在反贪除恶的同时,还主张谨慎用刑,去除过分残酷的刑罚,而且反对法外用刑。比如有的犯人犯了杀人罪,按律当斩,而有的官员却要用脔刑,宋真宗就不同意;比如妇女犯罪较轻又非故犯者,宋真宗下令,只要鞭打若干或者适当罚款就可释放;另外,宋真宗还经常亲自主持审决京城各处的长时间关押而未判的囚犯,分派官员到御史台、开封府、三衙等处审理,有时他本人还在崇政殿等处亲自审决一些犯人。特别是每年夏天暑热季节,几乎都搞这样一次“虑囚”。这种做法,可以使无辜者早得解脱,有罪者也早得判决,免得长时间在狱中受折磨。
  宋真宗的以上行为,证明他不仅不是一个残暴的皇帝,而且还颇有仁慈之心。他采取的这些措施,对于巩固宋朝的封建统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文作者为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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