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执法难”为售鸟“网开一面”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于悦

  每周六的英雄山鸟市,最近多了大量百灵鸟公开售卖。济南市森林公安局的执法人员称,他们已对英雄山鸟市进行过若干次执法,但由于大都不是珍稀鸟类,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且执法难度较大。(详见《齐鲁晚报》23日C03版)
  上千只百灵鸟在英雄山这一城区景点被公开兜售,数量不可谓少。这些鸟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市场,有多少是野生鸟,在哪儿捕捉的等问题,不应因“执法难度较大”而成了“谜”。
  据鸟贩子所言,在绿树成荫的英雄山上,有很多野生鸟,贩卖的不少鸟正是从山上捕捉。若真如该鸟贩子所言,有人在英雄山捕鸟,执法者理应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
  随着济南生态环境的改善,我们身边鸟儿随处可见。鸟儿虽多,可若是不保护,危害不容小觑。在济南,看似丰沛的东西有很多,泉水就是其一。大自然的馈赠让济南人似乎可以无限地享用甘甜的地下水,但经历了过度开发、人为破坏后,济南的泉水伤了元气。即使回灌补源,一旦遇上干旱,众泉水也是岌岌可危。每当人们寻找泉城无泉的景象造成的原因时,“之前破坏严重”这一客观事实如当头一棒,让我们思考如何保护大自然。
  同理,鸟市上的鸟儿也是如此。一只两只,甚至一百至两百只鸟儿入笼,可能无法对自然环境造成什么影响。但若任由捕鸟、卖鸟的行为存在,一段时间后,像百灵、麻雀这样的鸟类变为濒危珍稀鸟类,恐怕也不是不可能。
  据笔者了解,同一鸟贩连续半个多月在英雄山鸟市大量贩卖百灵,且价格高至两三百元,而据鸟贩介绍,其中有不少是从英雄山上捕捉而来。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情况下,无论是捕捉还是售卖野生鸟都是违法的。要遏制捕捉贩卖野生鸟行为,就要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摊贩流动性大、售鸟成本低都不应成为难执法的理由。无论是售鸟者还是捕鸟者,只要触碰法律这个“网”,均应受到处罚。
  同时也应收紧法律的绳索。如今在全国各地贩鸟者甚众,且跨市贩鸟现象突出,处罚措施却只是“交易金额的二至八倍罚款”,在交易金额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这样的规定只会是一纸空文。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贩鸟者有法可畏,这样才不用等到鸟儿都消失时,守着一片空林叹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