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棉协会长一年半贪挪公款29万余元
他花单位的钱像花自家的一样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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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张磊) 棉花产业是夏津县支柱产业,2003年成立的棉花行业协会,是一家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011年,李惠林就任棉花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之后,多次以打白条的形式公然贪污公款118000元、挪用公款172850元。2013年,武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夏津县棉花产业协会原会长李惠林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李惠林没有提出上诉。
  李惠林于2003年与他人合伙办起了一家提净棉加工厂。由于不擅经营,他的厂子不到一年,就有两个合伙人先后撤股退出。后来,厂子连年亏损,还欠了一屁股债。2011年、2012年他分六次以打白条的形式挪用公款用于偿还自己做生意欠下的债。
  2010年,趁人求助时机,李惠林提出向对方“借”50000元钱,并表示事办不成就将该钱退还。不料一年多后,钱被他花光了事情却一直没有着落。为了应对讨债,他又用打白条的形式从单位账上套出钱还给了人家。后来甚至发展到朋友、亲戚做生意需要资金,找他帮忙,他也大大方方地从单位账上支……
  李惠林患有前列腺疾病,2012年初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17天。去济南住院之前,李惠林以一张白条在棉花协会财务上预支了20000元,作为住院费用。出院以后,他又拿着医院出具的购买医疗用品所花费的68000元单据,轻轻松松地在棉花协会报了账。据李惠林自己交待,他“报销”的这部分钱,是从县财政给棉花产业协会拨付的办公经费、棉花产业协会的房屋租赁,甚至还包括代收的破产清算棉厂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里“抽取”的。李惠林任棉花产业协会会长期间,协会人员工资因资金不足被连续拖欠二个月,以至造成多人到县委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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