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电鱼不慎电死自己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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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16日,在滨州市无棣县信阳乡大邵窑厂附近水域,当时车王镇温庙村张某夫妻二人驾驶渔船使用电瓶捕鱼。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出事地点,立即要求渔船靠岸停止违法行为,发现船舱内渔获物已达几十斤。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其电瓶、鱼筐、鱼桶等捕鱼器械,同时对渔获物进行了放生处理。
  2013年8月26日,滨州市惠民县孙武办事处一河沟内有一村民电鱼时被电击身亡。该男子当时所乘渔船为铁船,因船载电鱼设备漏电,接近该船以及下水都具有极大危险性。由于捕鱼男子事先不知道电鱼器导线已裸露出铜线,捕鱼过程中不断接触水,最终导致触电身亡。
  2013年9月13日,滨城区水产局渔政执法检查队在滨城区东外环路黄河八路环城河边,发现蒲城居民韩某、苏某有电鱼行为,执法人员立即把违法捕捞工具没收拆毁,并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滨州滨城区水产局得知,用药毒鱼事件多发生在私人养殖水域,多由私人恩怨引起,毒鱼行为不仅会使鱼类造成重大伤亡,而且会污染水域。但由于毒鱼行为比较隐蔽,难以查处。电鱼事件多发生在天然水域,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巨大,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
    本报见习记者 马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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