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将进行信用监管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秦雪丽) 为促进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意见,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四级进行监管。
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分为ABCD四级,A级为守信;B级为基本守信;C级为失信;D级为严重失信。按年度进行评定,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