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吊车偷水泥管男子因盗窃罪获刑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日照一包工头,路过日照机场建设工地时,临时起意偷了14根水泥管,虽然最终将水泥管如数返还,但其仍以盗窃罪获刑。
  今年40岁的张波(化名)家住日照某村,平日里在村里负责管理一些村务,自己也承包了几个施工项目。
  今年1月,张波驾车路过后村镇日照机场建设工地时,发现附近有14根水泥管道,眼见工地四处无人,张波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他很快驾车回家,租赁了吊车将机场建设工地上的14根水泥管盗走,拉到自己承包的工地上,后经鉴定盗走的水泥管价值1.5万余元。2月3日,张波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5年6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盗窃作案,数额较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取得被害单位谅解、赃物已发还被害单位的实际情况,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