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再次提高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77.9元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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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24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李文磊) 24日,记者从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枣庄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将多领取近300元的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据初步统计此次调整共涉及2986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77.9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2382.2元(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政策补缴人员),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5万元。截至目前,市直单位已经率先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枣庄市自2005年连续第十一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标准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普遍调整采取按定额调整(12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分7档,30元至9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和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再给予适当倾斜。同时,此次还对2014年底前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了调整。
针对今年养老金调整首次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情况,枣庄市社保处及早部署安排,确保了调整发放工作的迅速、准确和高效。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具体措施。为了推进缴费年限确认工作,专门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建立申报、审核、复核、公示三级审批制度,集中人力物力逐一审核档案原始资料,录入数据信息。同时,还积极沟通协调。认真测算,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所需资金,随时与代发金融机构互通信息,确保了调整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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