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聊城立查职务犯罪228件
2015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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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凯忠 付树文)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举行的2015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至今,聊城市检查机关依法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8件328人。共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案件188人,占立案总数的57.3%;立查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94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厅级干部2人,占立案总数的28.7%。迫使2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宋晓磊介绍,聊城市检察院与258家企业建立共建机制,帮助完善内部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327项,解决涉法问题116个,营造了安商、护商、稳商的良好环境。2014年至今,依法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8件32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5件240人,大案117件183人,大案比例为70.9%;渎职侵权案件63件88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办案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宋晓磊介绍,聊城市检察院在查办重点领域系列案件取得突破。在发改委、安监、交警等三个系统开展专项查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立查聊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徐书国(副县级)受贿案等系列案件7件8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4人,另立查渎职案件7件11人。在交警系统,立查10人受贿的窝串案,涉案的社会人员和交警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涉嫌受贿数额达240余万元。在安监系统,先后立查了聊城市安监局副局长马国都受贿案、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陈洪文受贿案、工矿商贸科科长万祥宽受贿案、开发区安监局局长鲍东海受贿案等安监系统系列贿赂案件5件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 
  这些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案件的查处震慑了违法犯罪,教育了党员干部,昭示了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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