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老太太致其骨折被判刑
2015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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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宋晓) 因倒车发生矛盾推倒老太太致其骨折。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吉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吉某于2014年5月11日8时许,驾驶一白色厢货汽车由东向西经过临清市戴湾镇某村十字路口时,因倒车与温某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双方发生争执。继而被告人吉某对温某实施殴打并将其推倒,致其腰1椎体压缩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外逃。同年10月30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将其抓获归案。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已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吉某因车辆碰撞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未能采取冷静、理智的方法解决问题,而是暴力相向,导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吉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吉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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