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处抓拍点21日起施行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5项违法行为都会被拍
2015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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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被抓拍。
     本报7月1日讯(通讯员 刘志海 记者 刘慧) 近日,为确保商河县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商河县公安局将在城区增加抓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商河交警工作人员介绍,交警主要抓拍的路口为商中路南外环路口、商中路银河路口、商中路长青路口、商中路明辉路口、商中路青年路口、商中路鑫源路口、商中路富民路口、滨河路富民路口、滨河路明辉路口、滨河路银河路口、银河路育才路口、商西路南外环路口,共十二处地点。
  据了解,商河城区上述12个地点自2015年7月21日起增加抓拍5项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有驾驶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家庭乘用车时,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坐前排座椅、驾驶机动车时吸烟、饮食、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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