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蹲过监”炼成“盗牛组合”
仨贼或结伙或独行,深夜作案4次偷走8头牛
2015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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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夜间,抓捕民警擒获朱某。(环翠警方供图)
  ▲6月27日下午,失主们从温泉派出所把牛领回。(环翠警方供图)
     本报记者 王震
通讯员 潘一鸣 孙大亮
  6月26日夜至27日中午,公安环翠分局抓获仨盗牛贼:荣成人丁某、栖霞人朱某、烟台芝罘人孔某。
  这仨人曾两两成对蹲过青岛北墅监狱、莱阳监狱,丁某、朱某是狱友,朱某、孔某又是狱友。曾经的铁窗禁锢并没有改造好他们,反而成就了一个趁夜盗牛的“哥们组合”。
  丁某或喊朱某、孔某合伙,或独自夜行到农村偷黄牛。从4月30日到5月28日,三人共作案4次,盗走了8头牛,其中,两头逃跑得救,一头被屠杀变卖。
  民警抓获三人,追回被盗的5头牛。
三头牛一直河边养,突然一天早晨都不见了
  环翠区温泉镇下江家村南有条小河,河草茂盛。
  62岁的村民江培山养了一公一母两头成年黄牛、一头小牛犊子,平时就拴养在河边,让牛儿吃青草。
  江培山在河岸上用木板搭了一个简易牛棚,夜间就把牛牵进牛棚。牛棚与村庄一河之隔,也就几十米,江培山很是放心,“一二十年都没听说过有偷牛的了。” 不过他还是在牛棚门口拴了一条狗。
  4月30日清晨5时许,江培山去牛棚喂牛,远远看到牛棚门敞着,拴养门口的狗也不见了。江培山大吃一惊,跑进牛棚,果然三头牛都不见了,他慌忙报了警。 
  温泉派出所民警赶到,发现狗链被人剪断,当夜就跑回了村里,小偷轻松牵走了三头牛。民警沿着牛蹄印追了600多米,在一处小树林旁发现了新碾压过的轮胎痕迹,推测是小偷把牛牵到此处,再赶上一辆中型货车拉走。
  现场勘查中,民警还发现了另一行牛蹄印,沿途追踪,最终在一公里外的一处果园中发现了被盗的那头成年母牛。江培山记得,这头母牛没有套缰绳,应该是被小偷牵出牛棚后自行挣脱逃跑了。 
  分析勘查结果,民警确定盗牛贼熟悉案发现场、周边地形。民警调取了环翠区、经区、临港区的共47处监控录像,最终确认运走那头公牛和一头牛犊的是一辆中型厢式货车,烟台牌照。
  这辆货车的逃跑路线也很有特点。它一直避开主干道,绕道行驶,尽量避开卡口和监控点,应该非常熟悉路况或事先踩过点。 
  进一步研判监控录像,警方最终确认,这起盗牛案的车有两辆,除了那辆烟台牌照的中型货车,另一辆为五菱面包车。两车上的人合伙偷牛得手,由面包车在前引路带货车逃向烟台方向。
一套号车牌成破案线索,仨贼两两交集成狱友
  就在民警追查时,5月13日至28日,荣成崖西镇、经区南曲阜村、温泉镇林家院村又连续发生三起盗牛案,作案手段一样,现场都出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
  警方对以上4起案件比对,决定并案侦查。 
  那辆烟台牌照的货车最终被确认为套牌,这条线断了。但跟踪这副假号牌车的海量活动轨迹录像,警方逐渐梳理出3名可疑人员:荣成的丁某、栖霞的朱某、烟台芝罘的孔某。 这仨人全是刑释犯,而且有两个无期徒刑。
  1993年,丁某犯盗窃罪被威海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在青岛北墅监狱服刑,2008年被释放。
  1991年,朱某犯盗窃罪被烟台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在青岛北墅监狱服刑,2004年假释;2010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莱阳监狱服刑,2013年刑满释放。
  孔某在2009年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莱阳监狱服刑,2012年假释。 
  三个人、两座监狱,由此形成了他们两两相遇的交集。
  民警对三人的社会关系进行大量调查,确认丁某、朱某在北墅监狱服刑期间结识,出狱后有联系。朱某、孔某在莱阳监狱服刑期间结识,出狱后也有联系。
  案发前,丁某靠打零工为生,朱某在蓬莱开了一处养牛场,孔某无业。 
  6月26日,民警跟踪确认,丁某、朱某将于当晚到威海再次作案。当晚9时许,朱某驾五菱面包车驶至江家寨立交桥下被抓获。与此同时,丁某在威海市区被另一组民警擒获。 
  就地突审,两人分别供认曾合伙盗窃或单独盗窃黄牛,并交代有5头被盗黄牛仍在朱某的牛场。民警连夜押解朱某赴蓬莱追回了被盗黄牛。 
  进一步审讯,朱某交代出了孔某的住址,民警立即奔赴栖霞市区,于6月27日中午在孔某家将其抓获。  
  在这起系列盗牛案共4起,丁某系主犯,全程参与,他单独作案2起。朱某参与了第1、2起案件,其中,第1次是喊来孔某开车载牛。
  4起案件,3人共盗得8头牛,其中2头挣脱逃跑,一头牛运至蓬莱摔断了腿被朱某变卖,另5头被朱某养了起来,待价而沽。一头成年大牛价值八九千元,小牛也价值两三千元,每次盗窃得手,朱某只给丁某两三千元就拉走了牛。
  6月27日下午,在温泉派出所,牛主人领回了各家被盗的牛。
  涉嫌盗窃罪,丁某、朱某、孔某已被环翠警方刑事拘留。
威海人养牛不设防 被贼惦记上了
  威海治安状况较好,很多农民把牛拴养在青草茂盛的河沟、树林中,夜间也不把牛牵回,即便夜间也是把牛牵回牛棚,牛棚也大多建在农家院外甚至村外,这些所谓牛棚结构简单,对贼来说形同虚设。
  丁某、朱某第2次作案,是去荣成市崖西镇一个村偷牛,当时两人一人开了一辆面包车,当时的情形与偷江培山家的牛差不多。两人半夜来到村里,打开那户农家院外的牛棚,轻松把两头牛牵到野外,再把牛赶上面包车,两辆面包车各载一头牛连夜拉回蓬莱。
  第3次、第4次作案都是丁某独自行动。他白天骑摩托车四处踩点,相继在经区南曲阜村、环翠区温泉镇的河沟里发现了“无人看管”的牛,当夜就驾车赶来,把牛牵走,再赶上面包车,连夜拉到蓬莱倒卖给朱某。 
  民警提醒,威海治安状况较好,容易形成“防范洼地”,近年来偷牛案件少见,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养牛村民还应把牛棚建牢,最好是牵进院内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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