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但并不强制执行
工资咋发 还得看企业效益
2015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7月1日讯(记者 王开元) 1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了解到,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近日已经发布。以2014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531元为基数,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4%。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结合枣庄市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以2014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531元为基数,确定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预警线)为18%,基准线为10%,下线为4%。《通知》中指出,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对于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而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同时,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通知》要求企业应按照《关于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7月底前,将本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部门备案。有主管或监管部门的企业,应先经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上报备案。同时,各区(市)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在采访中,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工资指导线所发布的内容,仅是给企业提供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并不作为强制的标准来执行。同时,工资的增长还是具体跟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职工的工资水平等因素有关。比如煤炭行业,在今年一年里普遍出现严重下滑的趋势,有可能按照下线或者是维持原工资水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