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刷卡透支现金挪用不还成被告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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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7月6日讯(记者 张焜) 为尽快筹集购房款,潍坊市民李先生托朋友通过程某、王某的POS机刷卡透支现金,没想到两人把这笔钱挪用不归还,于是将两人诉至法院。6日,记者从潍坊市高新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程某、王某判决书生效起五日内返还不当得利。 
  2014年,家住高新区的李先生想为父母购买一套住房,但手头现金不够。程某得知后,告诉李先生可通过POS机刷卡透支现金,以供应急之用。同年10月份,李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找到程某和王某,通过两人的POS机,分四次刷卡共计97480元。 
  令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由于程某和王某有其他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当透支钱款打到两人账户后,两人决定先挪用这笔钱应急。当李先生向两人要钱时,两人以身份证及银行卡丢失、网银升级等各种理由拖延。一直没有拿到钱的李先生,不得不借钱偿还了信用卡透支款,并将程某和王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李先生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他到程某和王某处刷卡套现97480元的事实。该款从银行到账后,程某和王某即具有了给付李先生97480元的义务,由于两人商量一致将该钱款挪作他用,致使该款不能返还给李先生,两人共同构成不当得利,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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