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起致死交通事故,半数涉电动车
闯信号灯、超速、酒驾和观察不周易引发事故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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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济南市槐荫区共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18起,21人在事故中丧生。18起事故中,有10起涉及二、三轮电动车,无一例外,18起事故中的当事人单方或双方均涉及交通违法。
本报记者 张泰来
频发的电动车事故
眼看信号灯已经由黄转红,一辆二轮电动车着急地往马路对面驶去,电动车前方,一名拉着拉杆箱的行人也一溜小跑跟电动车擦肩而过奔向马路另一侧。这时,右侧车道的机动车也纷纷启动向前驶去。
在电动车与行人擦肩而过后2秒,事故瞬间发生。伴随着一声巨响,电动车跟一辆小型轿车撞在一起。
这是今年2月16日下午4点发生在槐荫区二环西路与济齐路交叉口的一幕惨剧。事故中,骑二轮电动车的是天桥区60岁的老人卢某,后座上还坐着其9岁大的外孙,由于撞击和摔伤,卢某当场死亡,小外孙也受伤入院。
这不是涉及电动车致死交通事故的孤例,早在年初的1月2日,机床二厂路与南辛庄街路口也发生一起大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一名母亲骑电动车载儿子在路口被转弯的大货车卷入车底,母子双双身亡。
4月16日,济齐路再次发生一起电动车事故,44岁的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二环西路路口西200米处时,被对面驶来的一辆小型货车迎面撞倒,撞击发生后,货车拖着电动车和陈某又行驶了十余米才停下来。
“陈某当场死亡,地面留着电动车碎片和几米长的带血的车痕,现场太惨了。”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张廷富说。
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张风礼介绍,上半年辖区发生的18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涉及二、三轮电动车的就有10起,占总起数的55.5%。
11起发生在夜里
根据槐荫交警的统计,记者发现上半年槐荫区发生的18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发生在4月份的最多,有7起,3月份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中11起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在晚上或者凌晨天未亮时。
“天黑时视线受限,人也精神松懈,容易发生事故。”张廷富说。
从车型上看,18起事故中,10起事故涉及二、三轮电动车。从肇事车辆上看,有7起事故涉及货车(5起重型货车,2起小型货车),其余均为小型轿车或小型客车。
其中,在6月28日上午8点,还发生一起小型客车自伤事故。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齐鲁大道桥由北向南行驶,“当时不论是视线还是交通流量都非常好”,但不知什么原因,小型轿车突然撞向路边机非隔离带,导致坐在副驾驶座的于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驾驶员自己也说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不知道车为什么突然撞向隔离带。”张廷富说。
4种违法最易引发大事故
分析这18起及以往其他区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可以发现,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同的事故有不同的特点和原因,但几乎无一例外的是,99%以上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都跟交通违法有关。
张廷富介绍,涉及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交通安全意识不足,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公交车道,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等。
“综合起来,闯信号灯、超速、酒驾和观察不周这4种违法行为最易引发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张风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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