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液化气调价,14元/立方米
在原来基础上下调1元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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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王永军 实习生 张萌)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当前液化气购进价格变化情况,烟台汇通燃气自7月3日后抄见气量起,下调市区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15.0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0元/立方米。 
  按照《烟台市区管道液化气进销价格联动办法》,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与液化气出厂价格联动。当液化气出厂价格比基期价格提高(降低)超过一定幅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相应调整管道液化气的销售价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以不少于3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在一个联动周期内,液化气平均出厂价格每提高(降低)达到或超过400元/吨,则相应调整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1元/立方米。 
  如本周期内出厂价格提高(降低)未达到400元/吨,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价格累计提高(降低)达到或超过400元/吨,再行调整销售价格。 
  如在联动周期内液化气出厂价格提高幅度达到或超过400元/吨,管道液化气经营企业认为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须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提价申请。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和监测资料,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经营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  当液化气出厂价格显著下降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适时下调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根据当前液化气购进价格变化情况,烟台市汇通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自7月3日后抄见气量起,下调市区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15.0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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