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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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至7月,惠民县审计局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机关、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完善机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
  在自查自纠阶段,该县14个镇(街道)和76个部门(单位)完成了: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会议活动、大额购物、婚丧喜庆、公车配备以及财经纪律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在重点检查阶段,由上述单位抽调40余名骨干,对该县90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目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针对发现的单位未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凭证不规范,个别单位会计信息不实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惠民县将尽快建立贯彻“八项规定”长效机制,杜绝减少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实现对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治理。
(徐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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