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限定白内障手术报销基数
单眼手术4800元,双眼手术6800元,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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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唐菁) 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白内障手术实行限额管理,单眼白内障手术纳入统筹医疗费用限额4800元,双眼白内障手术纳入统筹医疗费用限额6800元,超出部分由定点单位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白内障手术医疗费用过高,不按医保规定办理出入院手续,住院病历管理混乱,为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防止违规收费、违规上传医疗项目等问题,拟对白内障手术实行限额管理。在一级医院对白内障手术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管理,其中单眼白内障手术纳入统筹医疗费用限额4800元,双眼白内障手术纳入统筹医疗费用限额6800元,超出部分由定点单位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实际费用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据实结算。
  社保部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所购药品、耗材(尤其是晶体)、器械要严格出入库管理,附有随货通行单和发票,单据上应注明生产单位、生产日期、规格、价格、型号等标识,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供货商提供的资质材料并做好备案工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资质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得超经营范围、超地点执业,未经审批项目不得上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流向安全,杜绝以慈善、捐助名义,搞资金的体外循环,甚至“打白条”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对于参保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也必须据实收取,列入财务收入。违反以上规定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对已经支付的要如数追回。
  市及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基金稽核力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违反基金管理规定,造成基金流失的,要认真严肃查处,必要时可提请审计部门、司法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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