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吃早饭房子就被扒了》追踪:三年前就签订拆迁协议
开发商称自己是合法拆迁
2015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李晓东 庄文石)本报于7月8日报道市民胡先生位于玄武街潍州路附近一处房子被拆除一事。12日,涉事开发商表示,此次拆迁为合法拆迁,并出示早在2012年就与胡先生签订的拆迁协议。  12日,记者联系到潍坊嘉盛置业有限公司一名黄姓负责人。黄经理出示了一份2012年12月份与胡先生签订的《商品房屋拆迁回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中对胡先生房屋所在位置、面积及拆迁后安置补偿措施等都做了说明。其中第四条提到,乙方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将原拆迁房屋腾空,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交由甲方拆除。协议的最后还明确协议签订后,乙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该协议,对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黄经理介绍说,由于与胡先生签订协议后,与胡先生房屋相邻的两户拆迁协议并未顺利签订,所以在2014年实施拆迁时就保留了相连的三套房子未做拆迁,而今年6月份,与另外两户签订了拆迁协议,于是才统一将包括胡先生房屋在内的三套房屋一并拆除。
  “协议上写清楚了房子早就该腾空,之前也确认过房子早就不住人了。”黄经理告诉记者,胡先生的房子早就无人居住,拆迁区域内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负责看门,胡先生根本无法进到拆迁区内居住,并且在拆迁当天,开发商还专门进行确认是空房子才进行的拆除,也留取了当时的拆迁录像记录。然而拆除之后,胡先生找到开发商提出不要协议中提到予以置换的门头房,改为要求开发商以拆除房屋面积予以现金补偿。黄经理表示,开发商可以予以每平方米8100元的现金补偿,但是对于胡先生所要求的数额,难以实现。
  随后,记者从奎文区北苑派出所了解到,胡先生报警后,民警针对胡先生提到的屋内有7万余元的鱼缸被砸等情况到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没有发现胡先生提到的财物受损情况。
  近日,开发商在拆迁区张贴声明,如果胡先生继续干扰施工项目,开发商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