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死亡事故,4起涉电动车
违法停车遇事故,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由于醉酒驾驶,这起发生于5月1日的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交警供图
     7月16日上午,市中交警大队就上半年发生在辖区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进行通报。信息显示,上半年市中区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0起,死亡12人。其中10起死亡事故中,4起涉及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并致4人死亡,电动车驾驶员被认定对事故负有部分责任。另有两起事故中被撞击车辆为违法停放,造成3人死亡,车主被判对事故承担次要甚至同等责任。

本报记者 王兴飞     
走机动车道遭遇事故,电动车主承担部分责任
  今年4月27日11时28分,王某丽驾驶鲁Q89***号小型轿车沿顺河东街由南向北行驶到共青团路路口时,遭遇刘某水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主干道上行驶,为躲避电动三轮,王某丽猛打方向盘,与其他4辆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水受伤、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吴某忠受伤、燃油二轮车驾驶员曹某和该车乘客刘某受伤、行人赵某和郭某阁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刘某水承担次要责任。
  4月16日22时58分,张某伟驾驶鲁AT1***号轿车沿二七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英热Ι线07号线杆东侧时,恰好遇到李某务驾驶电动车在二七南路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行驶到这里,两车相刮,后面一辆越野车碾轧李某务,造成李某务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鲁AT1***号轿车及越野车将现场变动,后越野车驶离现场。
  经调查,越野车驾驶员穆某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骑电动车的李某务承担同等责任,鲁AT1***号轿车驾驶员张某伟承担次要责任。
  3月26日15时45分,胡某山驾驶鲁ACX***号轿车,沿南辛庄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济大附小门前向西右转弯,恰好遇到陈某省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南辛庄西路西侧由南向北逆行,为躲避电动三轮车,鲁ACX***号轿车将学校门口两名行人撞倒,造成行人张某美当场死亡,行人徐某德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胡某山负事故主要责任,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陈某省承担次要责任。   

面包车撞上违停大货,大货车主担次要责任
  在另外两起死亡事故中,两辆违法停放的车辆遭遇对方车辆撞击并造成人员伤亡,经警方认定,违停车主也承担事故责任。
  今年2月14日23时50分(报警时间),张某无证、醉酒后驾驶鲁AVE***号面包行驶至党家庄重汽路枣林阳光花园时,追尾停在路边的鲁AM5***号大货车,造成面包车内张某金当场死亡、驾驶员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驾驶面包车的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违法停在路边的鲁AM5***号大货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1月17日4点43分,龚某伟驾驶鲁A58***轻型货车沿103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望岳路219号灯杆南侧时,碰撞违法停在机动车道内的无号牌时风三轮农用车及正在进行车辆维修的刘某田、马某红,造成车辆损坏,龚某伟刘某田死亡及马某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三轮农用车因故障停放在机动车道中间进行维修,驾驶该车的刘某田未做任何安全提示措施,驾驶鲁A58***轻型货车的龚某伟观察不足、遇突发情况采取紧急措施不当,造成事故发生。龚某伟、刘某田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此外,10起事故中的其他4起,涉及超速、醉驾、无证驾驶、遇突发情况采取紧急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8人死亡。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