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高于37℃,10点至16点停工
避免高温时段户外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得到必要的休息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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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杨擎) 随着暑期、汛期的来临,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给建筑工人及环卫工人带来诸多影响。据了解,气温高于30℃以上,各建筑工地将按规定停工,环卫工人也将实行时间调整政策。
暑期、汛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济阳县环卫管护中心纷纷下达了关于高温作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工程参建单位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对临时设施及围挡、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基坑、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等重大危险源或易发事故环节进行隐患排查。
“凡气温达到30℃以上,各工地12点至14点半须停工,气温达到35℃以上,各工地11点至15点须停工,气温达到37℃以上,各工地10点至16点须停工。”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各单位应合理调配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户外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得到必要的休息。
此外,各施工现场必须保证绿豆汤、茶水、开水等防暑降温饮品的充足供应。宿舍、厨房要采取有效的防蚊蝇措施,还应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宿舍配备空调等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
“施工现场的澡堂会全天开放,并设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冷热水供应。”该负责人说,凡遇大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各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并将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同时,济阳县环卫管护中心规定,气温高于37℃,环卫工人在保证卫生整洁及每日清扫两遍的情况下,可自行调整作业时间。“我们向各位保洁员发放了藿香正气水等防中暑药品,以保证环卫工人身体健康。”环卫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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