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开展整治活动,持续到年底
汽车维修不合格经营者将取缔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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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张健 通讯员 陈庭新) 近日,记者从济阳县交通局了解到,年底前,为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汽车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交通局将开展汽车维修市场整治,坚决取缔不合格经营者。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整治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和以汽车销售、汽车配件为名,变相非法从事汽车维修作业的汽配店,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和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的行为。 
  据了解,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机构在受理汽车维修经营开业申请时,必须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新国标要求,审核其许可申请书、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维修检测设备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和满足开业条件要求的有关表格和材料,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实施汽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 
  交通局将针对以下行为重点排查,未按照规定执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伪造、转借、倒卖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的;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公示定额和工时单价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具体时间安排为:
  6月1日—6月30日:整治济阳街道汽车维修市场; 
  7月1日—7月31日:整治济北开发区汽车维修市场; 
  8月1日—8月31日:整治孙耿镇、新市镇、太平镇汽车维修市场; 
  9月1日—9月30日:整治崔寨镇、回河镇汽车维修市场;
  10月1日—10月31日:整治垛石镇、曲堤镇、仁风镇汽车维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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