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季家两村征地补偿协议公布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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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张晶) 近日,大季家山后初家村和山后李家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公布,协议指出本次征地42.5公顷,其中农用、建设用地补偿4.8万元/亩,解决了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为山东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山后初家村和山后李家村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多方协商达成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两村拟征收地块位于烟台开发区西港区以南、疏港东路以西。山后初家村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32167平方米。其中涉及农用地287425平方米,建设用地20217平方米,未利用地24525平方米。
  山后李家村征收土地总面积为93203平方米,其中涉及农用地62606平方米,未利用地30597平方米。两村共征地42.5公顷。 
  同时,两个村拟征收土地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农用地、建设用地为4.8万元/亩,未利用地为3.84万元/亩,山后初家共计2356.2864万元,山后李家共计627.0019万元。 
  此外,山后初家村征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共计1165.218万元,山后李家村征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共计207.9393万元。 
  村民安置方面包括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两种,烟台开发区管委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2000元/亩标准,对村民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山后初家社保补贴共计597.9006万元,山后李家社保补贴共计167.7654万元。 
  本协议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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