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孟梅菊——
组建秧歌队以文化引领居民老有所乐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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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6日讯(见习记者 邵芳 通讯员 张晓冬) 生活在胜东社区锦苑小区的居民常说,一年中最热闹的莫过于胜东社区元宵社火活动,活动中最热闹的节目莫过于100多人的大秧歌。在秧歌队最前面,人们总能看到一个笑容灿烂、快乐舞动的老人,她踏着鼓点,甩开绸子,大步向前,带领着秧歌队热热闹闹地闹了起来。这个人就是孟梅菊,锦苑第一党员服务社的老党员,大家眼中的快乐使者。
2012年锦苑第一党员服务社刚刚成立,孟梅菊成为最早加入的党员。党员服务社成立之初,希望通过文化形式将小区居民融合起来,但开展什么样的文化却愁坏了负责人。孟梅菊建议成立秧歌队,秧歌是一种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不仅热闹喜庆,大到老人小到孩子各个年龄阶段都容易接受。因为人缘好、人脉广,孟梅菊招呼邻居、号召朋友都来参加服务社的秧歌队。后来大家十传百,报名秧歌队的人员越来越多。
在党员服务社的要求下,孟梅菊成为了秧歌队的队长。为了教好秧歌,孟梅菊看电视、查网络一遍遍地学习秧歌的步伐,精细每一个动作,踏准每一个鼓点,经过不懈的努力她从一个门外汉成为了行家。她拿着小黑板在党员服务社内画着步行图,一遍遍地跟队员讲解,然后带领大家在广场上练习。大家不好意思,她就先做示范,慢慢地摸索、慢慢地开导,秧歌队从连步伐都走不准变成了元宵社火活动中最受欢迎的队伍。
每次秧歌演出,一路上有的老年人跟着队伍扭起来,年轻人将相机对准了秧歌队,连孩子都看得目不转睛。看到这种场景,孟梅菊和队员们心里都喜滋滋的。后来越来越多的居民来党员服务社报名参加秧歌队,孟梅菊总是不厌其烦地教会每一个人。“我自己快乐,不如大家和我一起快乐。看到秧歌队发展壮大,既给居民带来了热闹的演出,又锻炼了我们自己的身体,我的心里很自豪。”孟梅菊说。
在传递快乐、传承文化的同时,孟梅菊也以党员身份严格要求着自己,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小区里有不少乱扔垃圾,破坏花木的现象,很多人视而不见,可作为党员我不能不管,只要耐心地劝解就会有人改变。”孟梅菊说。“小朋友别采小花,它也会疼的。”“老同志,你再走一步不就能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了!”每一次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孟梅菊总是及时劝解,很多人因不好意思而改变了。
2014年孟梅菊被党员服务社评为“文明之星”,2015年她再次被评为“和谐之星”,孟梅菊以秧歌传递着快乐,以行动践行着文明,成为大家心中的快乐使者,文明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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