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烧烤开啤酒,酒瓶咋炸了?
酒瓶超期服役有危险,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要注意酒瓶生产日期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李涛) 吃烧烤喝啤酒是不少市民钟爱的消闲方式,近日,市民刘先生在用起子开啤酒时,酒瓶爆裂割伤他的左手。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介入后,发现酒瓶已经超期服役。最终,店家赔偿了刘先生医药费等共500元。
  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市民刘先生在一家烧烤店用起子开啤酒时,“砰”的一声,手里握着的啤酒瓶瞬间爆裂,他的左手被割伤,血流不止。烧烤店店主马上将他送去医院,所幸刘先生的伤势并不严重,包扎和医药费不到一百元。事后,刘先生向店主索赔,认为店主销售的啤酒是假冒伪劣产品才造成了他受伤。而店主辩称,啤酒采购渠道合法正规,啤酒瓶爆裂是天热导致的意外。双方僵持不下,刘先生便将店主投诉到李沧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啤酒并无问题,问题是出在啤酒瓶身上,啤酒瓶已经过期了。执法人员介绍,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的相关标准,“肇事”啤酒瓶上有“B11”字样,即这是2011年生产的产品,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和保管者)因产品瑕疵承担以下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经过调解,刘先生和店家达成一致,店家承担一百元的包扎医药费并给予四百元的赔偿。执法人员还将联系生产厂家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啤酒瓶虽有使用期限却没有强制退出的规定,部分“长寿”的啤酒瓶仍在服役。据了解,外力作用与阳光暴晒,均有可能导致频繁使用且质量越来越差的啤酒瓶爆炸,消费者购买啤酒时,要特别注意酒瓶的生产日期。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