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环保法“撑腰”环境执法更有震慑力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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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7月16日讯(记者 侯峰) 有市民认为环境问题中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就该问题,本报记者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市环保局提问。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任人表示,将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落实“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
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隋旭东表示,环保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手段,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工作,坚决做到不姑息、不手软、不放过,提高环境执法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同时,坚持“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日常环境监管模式,将现场监管和在线设备监控相结合,将部门、新闻媒体、公众监督相结合,增加污染源监督性与抽查性监测频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环境监察范围、内容和时段的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继续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按照“依法、足额、全面”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排污申报核定力度,认真做好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
“总之,环保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隋旭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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