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出台禁酒令,一万余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签订保证书
工作日中午喝酒两次将免职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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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江大涛 樊亮) 日前,张店区各级党政机关实行禁酒令,两天时间内,一万多名党政干部签订了保证书,保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及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不饮酒。
  据了解,张店区研究出台的《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禁酒对象包括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无论接待任何客人、无论任何理由,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禁酒令在覆盖全区所有党员干部的同时,实行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在全区予以通报,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两次以上(含两次)的,除按第一款处理外,当事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有职务的,一律辞去职务或予以免职;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行为的部门单位,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在当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最终成绩中扣减15分(千分制),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目前,包括在禁酒范围内的全区10836工作人员已全部签订了禁酒保证书,并在各级纪检部门备案。张店区纪委、区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随机检测、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执行禁酒规定的督查力度,及时对处理情况通报曝光,确保令行禁止、令行长久。举报电话:12388/286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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