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下月起申请
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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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16日讯(记者 杨霄) 8月1日起,枣庄市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进行现场受理。受理时间截至9月10日。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另外,提醒学生注意的是,首次贷款的学生,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申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若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续借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另外,今年助学贷款有了新变化。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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