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公益项目将获贷款贴息
2015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的通知>的通知》,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
  在支持对象范围上,根据支持民办公益性事业的政策目标,厘清公益性和盈利性机构、项目边界,主要支持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机构新上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房屋租赁项目。
  在贴息期限限额方面,2015年,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为1-3年。贴息资金由省财政负担70%,市县财政负担30%。省财政对符合规定的同一独立法人机构一次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贴息的主体应为依法在有关部门登记或按规定免予登记的民办学校、公益性文化、医疗、体育、养老机构或其举办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申报项目贷款期限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实际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